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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令我很喜欢的书,它使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就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是着名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所作。它讲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跳进了别人的野餐篮,从而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自己也成为了震撼全纽约的演奏家,最后,它虽然成名了,但它因为想家的原因,就告别了朋友们,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这本书让我见证了纯真的友谊、成长的担当和自由的向往。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第十五章,也就是最后一个章节——中央车站。因为这是最令我感动的一章。蟋蟀柴斯特想家了,于是它不能再见到它的临时主人玛丽欧和在纽约结交的好朋友塔克和亨利。在柴斯特将要离开的那个晚上,它在玛丽欧睡着的时候,无声无息地走了,因为它怕玛丽欧伤心。接下来它去参加了塔克和亨利举行的送别会,大家都是依依不舍,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在中央火车站,它们分别了,塔克和亨利不停地挥手,读到这里,我已经热泪盈眶,接着,不听话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哗啦哗啦地流了下来。这时,我从一个个字眼中感悟到它们之间深厚的友谊,那么纯真,那么伟大!

  这本书向我们广大读者表达了自由的重要性,就如蟋蟀柴斯特虽然成名,每天表演获得了许多人的青睐,而这不是它

  想要的生活,它选择了自由,回到了家乡。还表达了友谊的伟大,如果我们在人生中没有知心的朋友,那也就只能孤独。

  希望大家可以看看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