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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委托加工物资

  会计行业政策改革,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人数逐年递增,提早备考才能超越他人。下面小编整理了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供大家参阅。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一章资产第四节存货的内容。

  【知识点】: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提示1】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

  1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而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提示2】随同加工费所支付的增值税

  1对于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委托方,则应将随同加工费所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提示1】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

  【提示2】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物资时,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或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